以典型案例培育助推司法高质量发展
以典型案例培育助推司法高质量发展
以典型案例培育助推司法高质量发展
案件审判。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(gōngtú)
法庭(fǎtíng)审判。通讯员 苗 艳
2025年4月25日,2024年度“全国(quánguó)破产(pòchǎn)经典案例”提名奖评选结果公布(gōngbù),经过对来自全国范围内各机构独立或共同申报的161个案例三轮投票,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、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重整(zhòngzhěng)案榜上有名。
“一个(yígè)案例胜过一打文件。”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审判经验和司法智慧的结晶,对于类案办理起着统一裁判尺度、规范法律适用的作用(zuòyòng),是最生动(shēngdòng)的法治“教科书”。
一直以来,西宁市(xīníngshì)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典型案例(ànlì)培育(péiyù)工作,将案例研究与审判实务深度融合,以典型案例培树提能力、铸品牌、促(cù)审判,推动新(xīn)时代法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创新发展,打造出一批在省内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,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典型案例培育之路,有力助推了全市司法高质量发展。
从案件到案例的华丽(huálì)转身
“办案就(jiù)要紧(yàojǐn)盯典型(diǎnxíng)案例培育,不能因思想不重视,理念跟不上,让典型案例从手中滑过,要让每一名法官都能收获办成典型案例的喜悦。”这是西宁中院党组对全市(quánshì)法院发出转变办案理念、培育典型案例的动员。
能被评为典型案例(ànlì)、精品案例,重点在(zài)选好角度,关键在深入挖潜。典型案例的培育不能指望等、靠、碰,案子的先天资质是一方面,但更重要的是办案法官要有(yǒu)善于发现典型案例“种子(zhǒngzi)”的敏感性和培育典型案例的专注度,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“眼睛” ,善于从案件事实、法律关系和社会效果方面捕捉案件背后(bèihòu)的“闪光点”。
湟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电缆偷盗案中,被告人杨某某、李某某经事先商议,意图盗窃电缆线(diànlǎnxiàn)。在盗割电缆线时,杨某某伙同他人所持钢锯将铁塔(tiětǎ)高压线路锯断后造成短路出现(chūxiàn)打火现象,意识到危险遂驾车逃离现场。该案中,被告人李某某虽未直接实施盗割电缆行为,但因参与事前共谋(gòngmóu)、纠集人员并负责望风接应,被认定为主犯(fàn),体现了“行为人(xíngwéirén)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”为核心的主从犯区分标准。这一裁判规则突破了传统“望风即从犯”的机械认定,强调对(duì)犯罪整体危害性及行为人主观能动性的综合考量(kǎoliáng),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(zhòngyào)指导意义,因此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。
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我省首例以认购碳汇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(xiūfù)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,办案(bànàn)法官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,但随着(suízhe)对案情的深入了解(liǎojiě),发现(fāxiàn)该案以认购碳汇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,对司法助力实现国家“双碳”目标有(yǒu)重要意义。通过精心审理,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,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参考。
从普通到典型的(de)选育管用
典型(diǎnxíng)案例作为(wèi)先进司法理念、司法智慧和司法经验的传递载体,以其具体性和参照性为(xìngwèi)类案处理提供了可(kě)借鉴的一般标准和“样板”,让广大法官无需经历“为伊消得人憔悴”的焦灼,即可拥有“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”的惊喜,从而促进整体司法水平的提升。
西宁中院通过强化每一名法官的(de)“精品意识”,把对典型案例(ànlì)的培育落实到执法办案(bànàn)的每一个(yígè)环节,从案件(ànjiàn)受理就开始谋划,按照典型案例的标准去培育,养成办精品案件、树典型案例的意识,建立起精准识别、精心培育、精确(jīngquè)运用、精细考核的“全链条孵化”机制,用实际行动把一个个“小案”办成人民群众可感受、能体验、得实惠的典型案例。
“被告人犯(fàn)盗掘古墓葬罪,判处(pànchǔ)……”这本是(shì)一起普通(pǔtōng)的盗掘古墓葬案,但西宁中院在审理(shěnlǐ)时发现本案“含金量”较高,被告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对(duì)黄河流域(huánghéliúyù)文化遗产保护有重要影响,及时将该案列为典型案例培育对象,优选具有良好(liánghǎo)理论功底和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作为承办人,对案件定性、文书制作、案例撰写、价值定位等方面进行专门指导、全程跟踪,确保案件质量与案例品质均达到优质标准,最终该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“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”典型案例。
西宁中院以审结的省投集团、华鑫水电等破产重整案为主要素材,提炼了案件办理过程中服务保障(bǎozhàng)经济促发展(cùfāzhǎn)、创新审理模式解难题、彰显司法温度重效益等主要做法,报送的《变破为立、以破(yǐpò)促兴,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(yíngshāng)环境(huánjìng)建设》案例,被评为西宁市2023年度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典型案例,这既是(shì)法院担当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,更是法院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工作的生动缩影。
从点上出彩到全面开花(kāihuā)
培育典型(diǎnxíng)案例,办好案是(shì)前提。培育典型案例的过程就是高质效办案的过程,也是提高队伍素能的有效途径。
近年来,西宁中院坚持以典型案例(ànlì)培育(péiyù)为抓手,将典型案例培育融入办案日常,全流程部署跟进,一体化精心打磨(dǎmó),实现在办案中培育、在培育中办案,持续提升了队伍专业化水平和(hé)案件办理质效。与此同时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,确保“办理一案影响(yǐngxiǎng)一片”的效果最大化,以更优法治产品赋能法院工作提质增效。
5件案件(ànjiàn)入选人民法院案例(ànlì)(ànlì)库、3件案件获评年度“全国破产经典案例”提名奖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(diǎnxíng)案例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“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(hé)高质量发展”典型案例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、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(bù)正当竞争典型案例……这一个个典型案例,是西宁中院久久为功,倾力实施典型案例培育工程的“成绩单”。通过典型案例培育以点带面,西宁中院争办(zhēngbàn)精品、比学赶超(gǎnchāo)的氛围日益浓厚,广大干警实现了(le)从工作只求“过得去”到追求极致“排头兵”,见贤思齐、争先创优的精气神被充分激发出来,推动了西宁中院办案质效更优、能力更强、风气更新(gēngxīn)。
2024年,西宁中院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(jiàn)104779件,审结93960件,同比上升1.73%和1.34%,分别占全省法院的(de)51.8%和50.97%,8个(gè)集体6名个人获得(huòdé)省级部门以上表彰。
“培育典型案例是提高法院队伍专业水平(shuǐpíng)和办案质效的有效途径,更是(gèngshì)践行(jiànxíng)司法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。我们通过(tōngguò)挖掘典型案例培育这口‘富矿’,提升了队伍素能,提高了案件质量,促进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。”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今后,西宁中院将(jiāng)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(sīxiǎng),牢固树立精品案例(ànlì)意识,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(zuòyòng),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培育工作,厚植典型案例生成土壤,注重典型案例的成果转化,着力打造典型案例工作新局面,以实干之姿(zhīzī)奋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《青海日(rì)报》(2025年07月03日 第7版:政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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